4月8日,远兴能源(000683)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彦华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王彦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彦华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辞职事项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华持有公司股份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6万股,股权激励已获授予的限售股144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彦华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据远兴能源2023年年报,王彦华,男,1977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监事,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2024年1月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3月以来远兴能源高管任职变动频繁。
3月1日远兴能源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春和总经济师郝占标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年龄原因,张建春和郝占标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职务,其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非董监高职务。
3月5日远兴能源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纪玉虎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纪玉虎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纪玉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
3月22日远兴能源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孙朝晖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孙朝晖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孙朝晖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此前,上述其中几位高管还因远兴能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被罚。
2月18日,远兴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查明,远兴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远兴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孙朝晖,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4年11月8日,远兴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被立案。此后不久,时任远兴能源董事长宋为兔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辞职后,宋为兔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远兴能源实际控制人戴连荣的侄子戴继锋继任公司董事长。
资料显示,远兴能源创立于1997年1月23日,并于当年1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是一家以天然碱化工为主导,新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及物流业为发展方向的现代化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纯碱、小苏打、化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远兴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03.72亿元,同比增加29.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5亿元,同比增加19.84%。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远兴能源股价报5.08元/股,总市值189.95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